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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市政专业和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出版专业和下半年翻译专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凡参加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市政专业和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出版专业和下半年翻译专业(水平)考试合格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和填写好的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无主管部门此栏不需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09房间办理合格证书。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出版考试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请在附件1下载)
注:因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国家尚未下发至辽宁省,故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证地点: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七号(市劳动公园北门西北侧)市人社局二楼209房间
领证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52421969
抚顺市人社局专技处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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