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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刑法
1. 收受干股型受贿罪
考点:干股未实际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以实际获取的分红数额认定受贿金额;已经完成股权转让登记,按股权转让时的价值认定受贿数额。
案例:市场监管局局长收受企业老板赠送的公司干股,但一直未去市场监管局办理过户登记。之后老板连续3年给局长分红合计30万。本案受贿金额按30万分红计算,不是干股账面估值150万。
【必背坑点】
❌坑:只要承诺给干股,就按股权面值认定受贿数额(错!没过户,按实际分红算)
✅区分:已经过户登记→按股权当时价值;未过户、只拿分红→按分红金额
2. 多次盗窃
考点:二年以内盗窃3次及以上,成立多次盗窃,不要求每一次盗窃都既遂。
案例:甲2年内实施3次盗窃:第一次偷手机既遂,第二次偷钱包被当场抓获未遂,第三次入户盗窃,屋内无财物空手离开未遂。三次合计,构成多次盗窃。
【必背坑点】
❌坑:多次盗窃,每一次盗窃行为都必须偷到财物才算(错!只要2年内≥3次,既遂未遂都计入次数)
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考点: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区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仅侵入国家、国防、尖端技术计算机系统,没有破坏系统功能。
案例:甲编写木马程序,植入某工厂生产控制系统,篡改后台生产数据,导致工厂生产线全部瘫痪,损失巨大,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必背坑点】
❌坑:只要侵入电脑后台,就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错!单纯侵入不破坏,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造成系统瘫痪才定本罪)
4. 刑法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受贿新司法解释)
考点:刑法时间效力遵循从旧兼从轻。行为发生在旧法时期,审判在新法/新解释出台后;新旧规定哪个对被告人有利,就适用哪个。
案例: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收受财物,2026年审理案件,2026年新的受贿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更轻。应当适用新司法解释。
【必背坑点】
❌坑:司法解释出台后,一律适用新解释(错!从旧兼从轻,优先选择有利于被告人的规定)
5. 不作为的诈骗罪
考点:行为人负有法定、约定或者先行行为带来的告知义务,隐瞒关键事实;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成立不作为诈骗。
案例:二手车商明知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买家询问车辆历史,商家刻意隐瞒事故,买家高价购车,商家构成不作为的诈骗罪。
【必背坑点】
❌坑:单纯不主动讲真相,就构成不作为诈骗(错!必须负有告知义务,无义务单纯沉默不构成)
6. 结果推迟发生(事前故意,柏浪涛重点)
考点(通说):前后是一个行为整体,死亡结果归属于前面的杀人行为,认定故意杀人既遂。少数观点(区分说):前行为故意杀人未遂,后行为过失致人死亡,数罪。客观题优先记通说结论:既遂。
案例:甲想杀死乙,一棍子击打乙头部致乙昏迷,甲误以为乙已经死亡,把乙抛入河中毁尸灭迹,乙实际溺水身亡。通说:故意杀人既遂。
【必背坑点】
❌坑:甲杀人只是打晕,后面抛尸才致死,前面杀人未遂(错!客观题主流采合并说,定既遂)
7. 低价酒灌装冒充高价酒销售(想象竞合)
考点:一个销售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不数罪并罚。
案例:商家将几十元廉价白酒,灌入茅台空瓶,对外当做飞天茅台卖给消费者。一行为触犯两罪,择一重处罚。
【必背坑点】
❌坑:同时触犯两个罪名,数罪并罚(错!一行为,想象竞合择一重)
8. 斡旋受贿罪 VS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斡旋受贿: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请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办事,收受财物。本质:公权力之间的斡旋。
案例:县公安局副局长(国家工作人员),请国土局局长帮忙审批用地手续,收受当事人60万 →斡旋受贿。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不是利用自己公职,依靠亲属、朋友熟人的私人关系,找国家工作人员办事,收财物。
案例:国土局局长的妻子,利用丈夫身份,请下属审批项目,收受好处50万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必背坑点】
❌坑: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收钱,一律定斡旋受贿(错!亲属没有公职,靠私人关系,定利用影响力受贿)
9. 危险驾驶罪 + L2辅助自动驾驶
考点:辅助驾驶≠自动驾驶。开启辅助驾驶,驾驶人仍然负有全程安全驾驶义务,不能免除责任。
案例:司机在高速开启L2级辅助驾驶,低头刷短视频,车辆失控撞向护栏致人受伤,司机构成危险驾驶罪(达到肇事标准定交通肇事罪)。
【必背坑点】
❌坑:开了辅助驾驶,车辆自动开,出事由车企承担责任,司机无罪(错!L2辅助只是辅助,驾驶员必须全程接管,不能免责)
10. 指使他人偷走自己质押出去的车辆
考点:车辆质押交付质权人之后,质权人合法占有该车。所有权人秘密取回质押车辆,侵犯质权人合法占有,构成盗窃罪。
案例:甲把自己轿车质押给乙,借款10万。甲不想还钱,偷偷找人把质押在乙处的车开走。甲构成盗窃罪。
【必背坑点】
❌坑:车本来就是甲的,偷回自己的东西,不构成盗窃(大坑!刑法保护占有,不是只保护所有权。他人合法占有,所有权人私自取回,构成盗窃)
11. 转化型抢劫罪(事后抢劫)
考点:前提:实施盗窃、诈骗、抢夺;当场使用暴力/以暴力相威胁;目的: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暴力要达到压制反抗程度。
案例:甲入户盗窃,刚走出大门,被户主发现,当场持木棍殴打户主逃跑,转化抢劫罪。如果甲已经逃离现场,隔一天在路上遇到户主再动手,不能转化。
【必背坑点】
❌坑:只要前面有盗窃,后面打人,一律转化抢劫(错!暴力必须当场,事后再暴力不能转化)
12. 诽谤罪
考点:诽谤对象只能是活着的自然人;诽谤死者,不构成诽谤罪。
案例:甲编造虚假故事,造谣刚刚去世的乙贪污巨款。乙已经死亡,甲不成立诽谤罪。
【必背坑点】
❌坑:造谣逝者,也构成诽谤罪(错!诽谤罪保护活人名誉,死者名誉受侵害走民事,不构成本罪)
13. 犯罪中止
考点:能达目的而不欲;中止需要有效性,防止既遂结果发生。自动放弃,不是外部障碍被迫停下。
案例:甲准备毒药杀妻,看到妻子苦苦哀求,主动倒掉毒药,成立犯罪中止。
【必背坑点】
❌坑:只要中途停下来,就属于中止(错!被迫不能继续,是未遂;主观能继续,主动放弃,才是中止)
14. 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
考点: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骗取所缴纳税款,定逃税罪;骗取税款数额超过已经缴纳税款的部分,定骗取出口退税罪,两罪数罪并罚。
案例:企业已经缴纳增值税100万,后续申报退税,总共退回150万。其中100万部分定逃税罪;超出的50万,定骗取出口退税罪,两罪并罚。
【必背坑点】
❌坑:一个骗退税行为,只定一罪(经典大坑!超过已纳税款部分,两罪并罚)
15. 漏罪 & 新罪 数罪计算
漏罪(判决宣告前,没发现的旧罪):先并后减
案例:甲被判10年,服刑3年,发现判决前还有漏罪判5年。先合并10+5,在10~15年区间确定总刑期,减去已经服刑3年。
新罪(服刑期间,重新犯罪):先减后并
案例:甲判10年,服刑3年,监狱内又犯新罪判5年。先10-3=7,7和5合并,7~12年区间定刑期。
【必背坑点】
❌坑:漏罪新罪计算方法一样(错!漏罪先并后减;新罪先减后并,新罪处罚更重)
16. 正当防卫认定
考点: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限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假想防卫、事后防卫,不是正当防卫。
案例:乙持刀追杀甲,甲反击将乙打伤,属于正当防卫。乙只是口头辱骂,甲直接持刀捅刺乙,不属于正当防卫。
【必背坑点】
❌坑:只要对方有过错,我反击就属于正当防卫(错!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事前、事后反击都不是正当防卫)
17. 偷窨井盖定性
考点:城市公共道路、机动车道窨井盖,偷走后危害道路通行安全 → 破坏交通设施罪;偏僻荒野、极少有人通行区域窨井盖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例:城市主干道偷走路面窨井盖,车辆容易坠落,定破坏交通设施罪。
【必背坑点】
❌坑:偷井盖一律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大坑!看场所,公共道路优先破坏交通设施罪)
第二部分 行政法(考点+案例+【必背坑点】)
1. 复议决定书送达生效
考点: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之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不是机关作出之日生效。
案例:复议机关9月1日作出复议决定,9月5日邮寄送到当事人手里,文书9月5日生效。
【必背坑点】
❌坑:复议机关盖章作出决定,文书立刻生效(错!送达生效,作出≠送达)
2. 扣押物品保管费用承担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扣押产生保管费,全部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行政相对人收取。
案例:市场监管局扣押一批涉嫌假冒商品,仓库保管产生2000元保管费,不能要求商家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
【必背坑点】
❌坑:扣押财物保管费,由物品所有人承担(高频坑!公家出钱)
3.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不可单独起诉收费
考点: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费用,不能单独针对收费行为提起诉讼,只能和信息公开申请行为一并审查。
案例:王某申请政府材料,行政机关收取检索费。王某不能只单独起诉“收费违法”。
【必背坑点】
❌坑:行政机关收检索费,可以单独就收费起诉(错!不能单独诉收费)
4. 行政再审申请法院审查期限
考点:收到再审申请书,法院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再审申请。
案例:当事人不服二审行政判决,提交再审申请,法院必须在5日内做出受理/不予受理决定。
【必背坑点】
❌坑:收到再审申请,3个月内决定要不要再审(错!3个月是再审审理期限;5日是受理审查期限,极易混淆)
5. 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考点: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不予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职工上班途中受伤,人社局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职工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必背坑点】
❌坑:工伤认定属于内部人事行为,不能起诉(错!工伤认定是外部行政确认,可诉)
6. 复议前置(只有三类必须先复议,才能起诉)
①自然资源权属的确权行政裁决;②纳税争议(缴税、计税依据等,不含处罚、强制措施);③反垄断的经营者集中决定。
案例:甲乙土地权属纠纷,县政府作出确权裁决,甲不服,必须先复议,再起诉,不能直接去法院。
【必背坑点】
❌坑:行政案件一般都要复议前置(错!绝大多数行政案件,复议、起诉二选一,只有三类强制复议前置)
7. 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
考点:应当从轻、减轻:①已满14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违法;②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③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④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⑤有立功表现。
案例:17岁少年占道摆摊违法,主动清理摊位消除影响,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必背坑点】
❌坑:只要认错态度好,就必须减轻处罚(错!认错不是法定应当减轻,必须属于法条列明情形)
8. 派出所处罚的复议机关
考点:派出所作出行政行为,复议机关: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局 + 本级人民政府,二选一。
案例:街道派出所罚款500元,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区公安分局,或者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必背坑点】
❌坑:派出所做出处罚,复议机关只有上级公安局(错!本级政府也是复议机关)
9. 行政复议调解书生效规则
考点:复议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之后,才具备法律效力;签收前可以反悔,不签收调解书不生效。
案例:复议机关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方还没签收文书,此时调解书无效,当事人可以反悔。
【必背坑点】
❌坑: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字,调解书立刻生效(错!签收送达才生效,签字≠签收)
10. 规章设定行政处罚权限
考点: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仅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的罚款;不能设定拘留、吊销许可证。
案例:省政府出台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规定对违规行为警告;不能直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
【必背坑点】
❌坑: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吊销营业执照(错!规章无权设置吊销证照、拘留)
11. 派出所当场处罚金额限制
考点: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处罚:200元以下罚款、警告,超过200元不能当场处罚。
案例:派出所当场对公民罚款300元,程序违法,超出当场处罚限额。
【必背坑点】
❌坑:派出所当场罚款上限是500元(经典坑!个人当场处罚200元上限)
12. 国家赔偿请求时效
考点:请求国家赔偿时效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司法行为侵犯自身权益之日起算。
案例:2024.9.1行政机关违法扣押财产,当事人最晚2026.8.31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必背坑点】
❌坑:国家赔偿时效是3年(错!2年)
13. 复议维持案件举证责任划分
考点: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原机关、复议机关共同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案例:区公安局罚款,市公安局复议维持。起诉后,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共同举证证明罚款合法。
【必背坑点】
❌坑:复议维持,只由复议机关举证(错!原机关+复议机关共同举证)
14. 当场收缴罚款适用规则
考点:当场收缴:①100元以下罚款;②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主动提出当场缴纳;③当事人无固定住所,事后难以执行。
【必背坑点】
❌坑:当场作出处罚(200元以下)就可以当场收缴(大坑!当场处罚≠当场收缴,当场收缴门槛更高,100元以下)
15. 国务院直属机构职能
考点:直属机构有权制定部门规章,主管专门业务,不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必背坑点】
❌坑:国务院直属机构就是国务院组成部门(错!二者不同,直属机构负责人不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16. 行政协议
考点:行政协议(政府特许经营、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是民事诉讼。
案例:政府和企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政府违约,企业提起行政诉讼,不是民事诉讼。
【必背坑点】
❌坑:协议属于合同纠纷,只能走民事诉讼(错!行政协议,行政诉讼)
17. 有民事无行政问题
考点:基础民事纠纷的存在,不能直接认定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独立审查。
案例:甲乙存在房屋买卖民事纠纷,不动产登记机关给甲办理过户。不能仅仅因为民事有争议,直接认定过户登记违法。
【必背坑点】
❌坑:民事存在争议,对应的行政登记必然违法(错!民事、行政分开审查)
18. 法院不作为的救济途径
考点:起诉,法院不予立案、不做处理;当事人可以上诉;生效之后,可以申请检察院检察建议、抗诉。
【必背坑点】
❌坑:法院不立案,只能找上级法院信访(错!法定救济:上诉,检察监督)
第三部分 国际公法(考点+案例+【必背坑点】)
1. 反制、反不正当域外管辖(《反外国制裁法》)
考点:外国不当域外管辖、单边制裁我国主体,我国可以依法采取反制措施。
案例:外国法院对中国企业作出单边制裁判决,我国可以实施反制。
【必背坑点】
❌坑:外国法院判决,我国必须承认执行(错!不当域外管辖,我国可以拒绝,采取反制)
2. 紧追权
考点:紧追必须从本国管辖水域(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启动;追逐过程不能中断;一旦被追逐船舶进入他国领海,紧追必须立刻停止。
案例:我国军舰在专属经济区发现外国船走私,启动紧追;该船舶逃入韩国领海,我方军舰必须停止追逐。
【必背坑点】
❌坑:紧追一旦启动,可以追到他国领海继续抓捕(错!进入他国领海,必须终止紧追)
3. 临检权(登临权)
考点:只能在公海行使;对象:海盗、贩奴、非法广播、无国籍船舶;不能针对仅仅涉嫌普通走私的船舶。
案例:公海,军舰怀疑船舶从事海盗活动,可以登船临检。
【必背坑点】
❌坑:临检权可以在领海行使(错!临检=公海;紧追可以从本国水域追出去)
✅【区分口诀】临检:公海直接查;紧追:本国出发追,他国领海停
4. 国籍认定
考点:两大原则:出生地主义、血统主义。我国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为辅。
案例: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在美国生下孩子,依据我国法律,孩子具有中国国籍。
【必背坑点】
❌坑:在美国领土出生,直接自动是美国国籍,丧失中国国籍(错!国籍法要单独判断,不当然丧失)
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领海:沿海国享有完全主权;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不包括飞机。
专属经济区:沿海国对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他国享有航行、飞越自由。
【必背坑点】
❌坑:专属经济区,沿海国拥有完整领土主权(错!只有自然资源主权,没有领土主权)
客观题成绩统一9月19日发布,同步公布全国及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考生登录司法部官网法考报名系统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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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180分,达到该线可申领A/B类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放宽地区分为三档降分标准:
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
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
其他规定的放宽地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客观题为计算机自动阅卷,无人工复核流程,无法提交分数核查申请;仅主观题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
1.哪些考生能够报名2026年主观题考试?
两类考生具备报考资格:第一类是2026年客观题成绩合格的考生;第二类是2025年客观合格、成绩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客观未过线考生无法参与本年度主观报名。
2.主观题报名缴费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主观题报名通道9月19日8时同步开启,截止时间9月23日18时,考生需在该时间段内登录司法部官网完成考试确认与缴费,逾期视为放弃当年主观考试资格。
3.2026年法考主观题官方考试时间是多久?
根据司法部官方公告,2026年法考主观题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9:00—13:00,整场考试时长240分钟。主观题考试为全国统一场次,无分批次安排,全程计算机化答题,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例分析、论述写作等全部题型作答。
4.客观题准考证需要留存,用于主观考试入场吗?
不需要。客观、主观准考证相互独立,主观考试需在10月13日至10月17日重新下载打印专属准考证,客观纸质准考证无需留存,电子版可留存用于查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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