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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合肥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持有初级社工证加1分

庐江县人民政府·2024-12-24 11:17:29浏览3 收藏0
摘要 12月24日,根据庐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2024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其中明确了2024年安徽合肥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加分政策,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加1分。

12月24日,根据庐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2024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其中明确了2024年安徽合肥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加分政策,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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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如下:

2024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力量,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庐江县城市社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6名社区工作者。其中,庐城镇23名、东顾山街道8名、岗湾街道21名、移湖街道4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见《2024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具有庐江县户籍(含因入学、参军入伍等情况迁出户口的原庐江县户籍居民);

2.本人父母或配偶具有庐江县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学历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现任我县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后备干部报考的,须所在镇(街道、台创园)党(工)委书面同意。

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25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网络报名、笔试、申报加分、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2月30日16:00前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2月31日16:00前通过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元/科(不含1%的支付手续费),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者,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2:1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1月3日9:00至11: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退回所缴费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工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在2025年1月17日9:00后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申报加分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实行加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25年1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和社会建设科(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政府综合楼五楼508室)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计入笔试成绩。未在规定时间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予加分。

加分项目和加分标准:

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加1分;

具备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加2分;

具备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加3分。

(四)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入围人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选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以父母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配偶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提供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附件3);

(6)现任我县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后备干部报考的,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成成绩进行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选须提供报考所需证件原件、相关考察材料及个人档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至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予合格。

如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服从岗位安排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统一分配到岗。

(七)签约聘用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每年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聘用)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聘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3.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纳入考生备选库。如同一岗位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考生备选库中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备选库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或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以最早到达时间为准)。

4.拟聘用人员不入编制,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5.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委社会工作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及辅导用书。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隐瞒身份、工作经历等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依据各自职责进行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1-87322671(县委组织部)

0551-87772152(县委社会工作部)

考务咨询电话:0551-8732201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1-87339257(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复制https://www.lj.gov.cn/zwdt/ztzl/rszk/120295387.html至浏览器查看附件)

1.2024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docx

2.2024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3.中共(预备)党员证明.docx

4.同意报考证明.doc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庐江县委社会工作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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