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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计划在11月底前发布

环球网校·2023-08-29 14:36:11浏览49 收藏9
摘要 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到,2023年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计划在11月底前发布。
2023年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计划在11月底前发布

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到,2023年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计划在11月底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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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1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2.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三、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1(附件查看地址: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e4417794-19eb-43ba-931b-84f89bc2632a/InternalArticleDetail.do)。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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