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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普通话考试分为四个部分: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各部分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读单音节字词(共10分):每个音节语音错误扣0.1分,语音缺陷扣0.05分,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扣1分。
读多音节词语(共20分):每个音节语音错误扣0.2分,语音缺陷扣0.1分,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扣1分。
朗读短文(共30分):每错1个音节扣0.1分,漏读或增读1个音节扣0.1分。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视程度扣0.5分至1分,语调偏误视程度扣0.5分至2分,停连不当视程度扣0.5分至2分,朗读不流畅视程度扣0.5分至2分,超时扣1分。
命题说话(共40分):语音标准程度共25分,分为六档。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10分,分为三档。自然流畅度共5分,分为三档。缺时酌情扣分。
达到60分以上即可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一级甲等≥97分,一级乙等92-96分。二级甲等87-91分,二级乙等80-86分。三级甲等70-79分,三级乙等60-6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