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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申请条件

环球网校·2023-01-30 13:40:38浏览137 收藏41
摘要 1月30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依据该通告可知,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转移到四川省,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该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1月30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依据该通告可知,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转移到四川省,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该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区、市)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1. 考生在四川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

2.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 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 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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