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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考试分数可以复查,具体复查要求需要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为准,复查结果也是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告知给申请复查的人员。
注意: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是成绩为缺考的除外);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的考生若对考试分数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之后上报给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之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详细要求需要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社会工作者领证地点一般为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民政局或是社工中心。一般各地区的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领证公告中有当地具体的领证地点。
考过社会工作者的考生,无论是选择现场领证还是邮寄领证,都应当提早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领取社会工作者证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社工考试合格成绩单。
具体的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