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其实,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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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两个职业纳入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范围。
2018年1月11日,公安部消防局召开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员》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2018年1月18日,北京消防协会公布的《关于2018年第一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中也强调了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应建构筑物消防员。小编建议大家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可以及时收到短信通知。
哪些单位需要消防设施操作员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以上就是小编对建构筑物消防员和消防设施操作员区别的介绍,各位小伙伴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