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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呼和浩特卫生考务信息发布了《关于2023年呼和浩特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中对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初级护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时间、报名审核要求、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说明。
呼和浩特卫生考务信息发布的上述通知如下:
广大考生、相关单位:
现将2023年呼和浩特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政策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该文件可登录人社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08/t20210804_420042.html?keywords=)查询。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时间
类别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备注 |
网上报名 时间 |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 |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www.21wecan.com) |
现场确认 时间范围 |
2023年1月3日—15日 | 以报名点实际时间安排为准 |
考生网上缴费时间 | 2023年2月17日—28日 | 过期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
三、报名审核要求
(一)报名点设在各旗、县、区卫健委。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
现场确认时间以各报名点时间安排为准。按照考生所在单位属地化管理进行报名审核,严格执行报名点工作要求和防控要求。
各报名点联系电话:
新城区卫健委 6218091 回民区卫健委 3821990
玉泉区卫健委 5687065 赛罕区卫健委 6680960
土左旗卫健委 8150020 托县卫健委 8569607
和林县卫健委 7380885 清水河县卫健委 7912043
武川县卫健委 8812104
呼和浩特考点联系电话:6626110
(二)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网报后考生自行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见附件1)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老毕业证无明显鉴别方法的提供学籍档案;区外中专提供学籍档案和教育部跨省招生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毕业证2002年以前入学的提供教育厅学历认证;国外毕业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地方认定的老资格证【2001年之前】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核准文件、认定评审表等材料】)
6、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7、2023年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
8、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见附件3)
9、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住院医师规培证原件和复印件;
10、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1张;(照片必须跟网上报名照片一致,将照片自行粘贴于登记表上)
11、考生自备档案袋,(袋子上填写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个人信息)将报名材料装袋提交。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2、《2023年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考区 | 考点 | 档案号 | 报名序号 | |||||||||||||||||
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
报名信息 | 报考专业 | 报考类别 | ||||||||||||||||||
从事专业年限 | 现有资格年限 | 报考次数 | ||||||||||||||||||
教育信息 | 报考类别最高学历 | 毕业专业 | 毕业年月 | |||||||||||||||||
毕业学校 | 联系电话 | |||||||||||||||||||
审查意见 |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
报名点审查意见: 印 章(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盟市人事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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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构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
自治区人社厅备案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3年全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
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现已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共同创造文明、诚信、健康的考试环境,特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保证在考试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纪律和规定; 不参与组织考试作弊、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买卖试题、替考以及伪造、变造、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犯罪行为; 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管理机构的处理决定,并接受相应处罚。
2.自觉维护考试的健康和谐环境,尊重监考人员。发现网络谣言、网上虚假信息积极举报,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3.保证自觉服从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管理机构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我承诺遵守以上内容。
承 诺 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委派单位 | 委派地点 | |||||||||||||||||
从事一线 防疫工作时间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从 事 一 线 防 疫 工 作 项 目 |
□ 1、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 □ 2、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筛查 □ 3、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检查 □ 4、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检测 □ 5、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转运 □ 6、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治疗 □ 7、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护理 □ 8、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流行病学调查 □ 9、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医学观察 □10、病例标本采集 □11、病原检测 □12、病理检查 □13、病理解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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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意 见 |
承诺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有效,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造假自愿接受国家人社部31号令的相应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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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该同志符合国发明电[2020]10号的规定,同意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以上附件考生自行下载后排版,使用A4纸打印手写填报)
温馨提示:为了提前获取2023安徽初级护师报名、考试缴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考生可以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届时会以短信形式免费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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