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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黑龙江中级会计职称退费时间(延期考试)12月14日至20日,退费入口已开通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2022-12-14 10:03:52浏览72 收藏28
摘要 12月13日,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发布《关于黑龙江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退费事项的公告》可知,现将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退费信息发布,退费时间12月14日至20日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登记退费信息,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退费

12月13日,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发布《关于黑龙江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退费事项的公告》可知,现将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退费信息发布,退费时间12月14日至20日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登记退费信息,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退费,不再予以退费。

2022年度黑龙江中级会计职称退费时间(延期考试)12月14日至20日,退费入口已开通

有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工作安排和省会计考办《关于取消黑龙江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公告》,我省对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延期考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予以退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范围

已审核通过参加哈尔滨市、大庆市和省直考点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

二、受理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20日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登记退费信息,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退费,不再予以退费。

三、退费流程

(一)网上登记。请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认真阅读《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退费申请系统操作说明》(http://kzp.mof.gov.cn/manual/zjtf2.html),按要求登记退费信息。

考生可直接点击下列图片进入2022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退费申请系统:

2022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入口开通

(二)退费到账。登记退费信息后,考生原报考考点所属财政部门将为考生办理退费,请考生耐心等待,并关注银行卡退费信息。

四、重要提示

请考生务必认真登记借记卡收款账户的姓名、开户地、开户行(必须精确到支行)、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上述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退费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中级资格延期考试考生报考考点所属地区咨询方式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因疫情原因没有参加考试的人员注意,计划参加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的,可以先提前了解2023年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信息。

11月2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可知: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2023年4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3年4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各地区报名开始时间不同,小编建议考生可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3年辽宁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助您顺利完成考试。点击查看>>2023年全国各省中级会计证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随时更新!

3.2023年8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5.2023年9月20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3年10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上报数据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8.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点击查看《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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