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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山东泰安市公务员考试报名阶段核减录用计划的公告

泰安市公务员局·2022-11-30 10:37:37浏览19 收藏5
摘要 泰安市公务员局发布了《2023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名阶段核减录用计划公告》,从公告中可知,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报名阶段核减录用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泰安市公务员局发布了《2023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名阶段核减录用计划公告》,从公告中可知,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报名阶段核减录用计划情况公告如下。温馨提示:为及时获取各2023年地方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和面试时间等相关信息,推荐各位考生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

原公告内容如下:

2023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名阶段核减录用计划公告

按照《2023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报名阶段核减录用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新泰市公安局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2、肥城市公安局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计划1名,因无人最终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3、中共宁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阳县监察委员会机关普通管理职位A,录用计划2名,5人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1名。

4、宁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录用计划2名,1人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2名,取消该职位。

5、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录用计划1名,因无人最终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6、东平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A,录用计划4名,6人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2名。

7、东平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B,录用计划2名,1人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2名,取消该职位。

8、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A,录用计划1名,因无人最终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对于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改报泰安市各级机关的其他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如果报考者不参加职位改报,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特此公告。

泰安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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