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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级经济师政策: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2-01-05 09:41:25浏览207 收藏41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享“江苏高级经济师政策: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小编建议计划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同学们认真阅读,避免造成无法参加评审哦。详情如下: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及时告知省职称办。

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8〕18号)和《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苏职称〔2008〕19号)同时废止。

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报名信息,小编建议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2年江苏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通知,让您在备考期及时收到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江苏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pdf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9日

以上内容是江苏高级经济师政策: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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