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编辑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完整版)
温馨提示:2021年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12日,一年一次,想要参加考试的考生千万不要错过>>点击进入2021年安全评价师考试报名官方通道。已经报完名的考生可以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后续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重要时间节点环球网校都会通过短信提前通知您,助您安心备考。环球网校还为各位备考小伙伴们提供安全评价师报考资格免费查询服务,一键查询,方便又快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修正前后对照表
(条文中红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补充内容)
修正前 | 修正后 |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
环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1安全评价师精选好课(安评师-安全人的进阶之路),点击限时免费领取,不要错过。以上就是“新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更多安全评价师热点资讯敬请关注微信视频号“安全评价师备考资料”,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领取安评师精品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