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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和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6名,其中,在编人员271名(含全额事业210名,差额事业61名),人事代理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10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附件1)。
拟为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36名,其中,差额事业人员61名,人事代理75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计划汇总表》(附件3)和《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5)。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宁晋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为宁晋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5年7月28日-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4)、《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5),其中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8、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二)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我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已在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人事代理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17:00。
报名网址: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申请报名号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并按规定列入诚信档案。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建议像素:240(宽)*320(高),照片文件大小为10-100kb。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公开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4日14:00。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宁晋县人社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核减(销)岗位数,调整到本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0日。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7日9:00—8日17:00。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
教育系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综合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学科普通高中教材为主。综合知识内容占30%,基础知识占70%。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和职中的机械、电子电工、会计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
卫健系统: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解剖、组胚、生理、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病理、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方面;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报考心理医生、办公室文员和会计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日内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由招聘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5的比例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小数点后进整位。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17日。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教育系统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还需提供《河北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系宁晋县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或辞职证明。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9、2020年未落实就业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报考三支一扶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教育系统面试时间:2021年8月26日。
卫健系统面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24日17:0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
教育系统: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题目及面试注意事项在面试前3天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公布。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段教材。
卫健系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办公室对其个人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体检、考察审档、公示任一环节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拟聘资格,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教育系统招聘的教师和卫健系统招聘的差额事业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根据报考岗位和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执行。本次聘用的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
县妇幼保健院、凤凰中心卫生院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一)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考试日期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
(二)考生应按要求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且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考试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考试等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应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所留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9-5689085(人社局)
0319-5807019(教育局)
0319-5890811(卫健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纪检委)
附件:
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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