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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2021年最新版)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
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需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发现直接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安全总监有权作出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决定。安全总监的待遇应当高于本单位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并享受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而未设置的,以及安全总监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延伸阅读
此前,山东省制定印发《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其中,安全总监为本单位副职级别,待遇要高于其他副职并单独发放岗位风险津贴。
一、什么样的企业应该设置安全总监?
根据通知,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应设置企业安全总监。逐步推广至其他施工企业及非法人施工单位。
二、安全总监有哪些职责职权?
安全总监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
安全总监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向安全总监充分授权,主要包括:
1、表决权。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方案的审查;
2、停工权。阻止和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决定和行为,并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
3、处罚权。督查和纠正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运行中出现的危害安全行为,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提出处罚意见;
4、考核权。组织对企业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绩效考核;
5、提名权。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否决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生产经营单位在确定拟提拔重用、表彰奖励人选时,应当就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征求安全总监的意见。
三、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当安全总监?
企业安全总监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
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沟通协调,能妥善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合理果断处置突发事件。
安全总监由企业选任、聘用或由上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委派后,以正式文件予以任命。安全总监为本单位副职级别,待遇要高于其他副职并单独发放岗位风险津贴,设置安全总监的企业不再设置安全副总。安全总监因日常工作失职渎职,或者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而受到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的,应当撤销其安全总监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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