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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实务》习题七

环球网校·2021-06-21 14:19:02浏览8 收藏2
摘要 备考2021年城乡规划师,大家可以通过做题,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运用与掌握,做题还可帮助考生查漏补缺,熟悉做题手感。环球网校城乡规划师频道为大家带来: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实务》习题七。
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实务》习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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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企业位于市中心重点地区,占地面积24500平方米,由于企业效益不好,打算利用区位优势,将一部分多余的工厂用地出让,建设住宅。经与房地产开发商洽谈达成协议,由房地产开商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住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使用性质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现场调研,并分析了周围建设情况和各种条件,认为可以改变用地性质,向市政府作了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核发了“两证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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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现场调研后并作了分析,根据该用地所处具体位置和具体条件认为可以改变用地性质。由于该用地“位于市中心重点地区”,根据规划法的规定,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由市政府审批的,要调整必须经过市政府的批准,才能改变用地性质。因此,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合法又合理,在报经市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核发了“两证一书”,这是正确的,不是多余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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