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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住建领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赣建安委〔2021〕11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房管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安〔2021〕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21〕217号)要求,决定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各地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推进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为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各地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党史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五个一”宣贯活动: 一是观看一部电视专题片,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是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三是讲好一堂课,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安全教育”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多种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四是开展一次自查,自查安全学习的笔记,自查思想,把学习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是开展一次研讨,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研讨,深入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
2.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地要以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工作方案为主抓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全面推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围绕宣贯《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专项执法试点,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大力推行“互联网+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位一体”等要求,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企业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3.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地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自救互救方法。通过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创造性开展“项目开放日”“专家公益讲座”“安全教育”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协调主流媒体走进项目安全体验场馆,引导公众学习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今年将在九江市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4.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地要紧密结合以“爱民护民保安全、便民利民解难题、亲民助民纾民困”为主题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住建领域企业特点制作有针对性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广泛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 以及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积极参与我厅组织开展的“项目安全生产特色亮点视频展示”、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演练、江西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等活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放管服”改革。
5.参与第十六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安全生产工作者,积极参与对中国安全生产史的探讨和研究,赣州市、吉安市等地要加强对中央苏区安全生产史的探讨和研究,进一步深入挖掘、研究、提炼有关中央苏区安全生产发展的历史的丰富内涵和实践经验。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设区市每季度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同时向厅相关处室报送,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指导。我厅成立“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委会,由厅分管领导任主任,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城市发展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技术处,负责指导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领域开展活动。办公室主任由省城市发展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技术处负责同志担任。
(二)广泛动员部署。各地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下发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搞好协调联动,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推动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安全征文、演讲、摄影、书法、美术等文化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宣传建筑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引导广大群众强化安全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站和媒体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地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城市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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