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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航道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未定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辖4个航道养护中心、6个船舶检验中心、3个引航站。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640。
(二)直属各航道养护中心
自治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辖区航道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承担辖区养护航道的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承担辖区船闸运行的具体协调调度工作。
各单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南宁航道养护中心: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1号,0771-4823287;
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柳州市潭中西路2号,0772-3718564;
桂林航道养护中心:桂林市秀峰区中安路8号,0773-3679736;
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梧州市长洲区银湖南路27号,0774-3109661。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5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将拿出部分岗位招聘专项高校毕业生(专项高校毕业生指: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2020年未落实就业的择业期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剩余岗位招聘不受此限。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时间计算至报名首日。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gxghj.cn)发布。
(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1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21。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5月31日18: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证明材料,提交报考申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政治面貌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扫描件(报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还需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附学校证明。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被解聘未满5年的;
(6)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7)已聘用到港航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8)现役军人;
(9)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要求(2019年、2020年未落实就业的择业期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入考核阶段另行核查确认,如有已就业情况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在2021年6月1日18:00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网上缴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6月2日18:00前,通过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笔试前1天可开始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六、考试及考核
除高级职称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中级职称要求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外,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笔试。
1.按照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需招聘的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时间暂定6月6日,笔试具体地点、时间以发布笔试公告为准(笔试公告发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科目合卷考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教材。
4.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查分的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原则上只为每名考生提供一次成绩核查,且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岗位,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直接面试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如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并公布于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后,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次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
直接考核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确定考核人员。
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核,由用人单位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用人单位党组织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
3.考核形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5)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6)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
(8)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各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以医疗机构出具体检结果为准),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前述考核人选的确定方法等额递补,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一经聘用,因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应聘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得隐瞒或谎报。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115320。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其他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640。
附件1: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航道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航道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附件3: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手册.docx
附件4: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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