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经济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担保物权

环球网校·2021-05-17 13:56:30浏览47 收藏9
摘要 2021年中级经济师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考生整理了“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担保物权”,以下提供了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六部分法律的知识点及相关练习题,供大家备考使用。

编辑推荐: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预习知识点汇总

130、担保物权

【知识点】

一、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

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担保物权

二、抵押权(不转移财产占有)

1.《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抵押登记

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担保物权

【多选题】

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B.在同一抵押物上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

C.所有的抵押都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D.抵押财产必须是可以转让的

E.土地所有权禁止抵押

【答案】ABDE

【解析】房地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其他抵押财产抵押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C 选项错误 。

各地2021年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集中在7-8月,为避免考生错过报名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会及时提醒您2021年各地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及缴费截止时间,不再错过报名!考生可使用>>2021年中级经济师报考资格查询,直接了解自己能否报考中级经济师考试!

点击免费领取>>>2021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讲义汇总

以上内容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担保物权,小编为考生上传了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精华资料,可点击以下“免费下载”按钮后即可免费获取!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