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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知识点及习题: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和途径

环球网校·2021-05-06 14:42:23浏览20 收藏8
摘要 现在距离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越来越近,高级经济师知识点涉及范围广泛,小编已经感受到了很多同学的慌张,别慌!为了帮助大家冲刺高经,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知识点及习题: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和途径”,希望大家坚持打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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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和途径

目前,国际上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有以下三种原则。

(一)使用原则

1.使用原则是指以商标使用的客观事实为基础,根据使用时间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根据使用的地域确定商标权的效力范围。

2.在商标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以商标使用的时间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最先使用商标的人获得商标权。

(二)注册原则

1.注册原则是指将注册作为商标权取得的根据,由商标注册申请在先者取得商标权。

2.注册原则与使用原则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以申请注册的时间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谁最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权就授予谁。获准注册后,商标权人就可禁止其他人使用该商标。

3.依注册原则,商标只有经过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人才能获得商标权,商标权才受法律保护,即使是先使用过的商标,也同样可以申请注册,获得商标权。

(三)混合原则是上述两原则的折中适用原则

依该原则,商标权需经申请注册才能取得,但是在核准注册后的一定时间内,给在先使用人以使用在先为由提出撤销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已注册的与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机会。只有经过一定期限后,没有在先使用人主张权利,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取得稳定的商标权。依这一原则,在先使用人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对在后使用人注册商标的撤销请求,不仅可以撤销他人的已注册商标,而且其商标还可能通过申请获准注册,取得商标权。

(四)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取得的原则

我国以注册制为基础,兼顾使用。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例题•单选】下列商标取得的方式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使用原则是指以商标使用的客观事实为基础,根据使用时间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

B. 注册原则是指将注册作为商标权取得的根据,由商标注册申请在先者取得商标权

C. 我国以注册制为基础,兼顾使用

D. 注册原则与使用原则区别在于,注册原则以商标使用的时间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

【参考答案】D

【解析】注册原则与使用原则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以申请注册的时间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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