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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认定对象范围

环球网校·2021-05-06 14:37:15浏览12 收藏3
摘要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其中明确2021年上半年陕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5月20日至6月21日。2021年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认定对象范围如下:
2021年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认定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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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可知,陕西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5月20日至6月21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

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陕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陕西省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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