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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为优化宁化县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宁化县委编委同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对宁化县部分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择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2021年宁化县共59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8人,具体招聘信息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rsks.lywsrc.com/)统一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2021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5月至2003年 5月期间出生),具体岗位规定的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通告后,应于2021年5月7日8:00至5月11日17:30期间,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rsks.lywsrc.com/)报名系统填写对应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报名。报考者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后缀应为*.jpg,规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应认真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对应的信息,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报名。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报名成功后于2021年5月7日15:00至5月12日11:30前,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2021年5月13日17: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3. 考试确认手续。通过资格初核的报考者应于2021年5月8日8:00至5月14日24:00期间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报考者进行考试确认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者视同为放弃考试资格,不计算为通过审核报名人员。
4. 打印准考证。通过考试确认报考者应于2021年5月24日8:00-2021年5月28日24:00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在线阅读并确认《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免笔试考生打印免笔试通知书)并保管好,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在报名过程中如遇网络操作使用问题,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下方“操作使用服务”处进行“在线咨询”。
四.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3. 笔试地点:宁化县城关,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 笔试加分办理
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人员包括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笔试结束后至2021年6月10日17点前,向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分材料(包括:加分申请表;志愿服务证或退役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有关加分规定对符合条件考生笔试成绩加分,并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公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已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不再加分。
5. 笔试成绩查询及合格线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一个月左右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届时可登录宁化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总体情况由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能力等。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考生为面试人选。
2. 面试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查看原件等形式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编制内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最迟应在体检2天前提供)。考生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须提交弃权申明书),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将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资格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3天17点。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成绩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 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 体检对象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考察
1. 体检结果公布后,考察对象按体检合格者与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2. 考察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工作表现或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聘用
1.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在确定人事关系时,应签订《宁化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乡镇岗位在首次聘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六.报考注意事项
1.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急需免笔试岗位。面向2019、2020、2021届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9、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2. 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进行报考。报考对应岗位学历应当满足为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岗位信息表中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
3.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21年5月7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 专业设置为“××类”的岗位,应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应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方可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者多、少1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具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但学历与学位要相对应。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要如实(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
5. “专门岗位”是面向参加本省和本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在宁化县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或三明市户籍及在三明市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招聘。已享受过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不得报考专门岗位。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的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6. 面向宁化县户籍或生源是指报名开始第一天(即2021年5月7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化县的人员;或参加高考时生源地为宁化县的人员。招聘范围设置户籍的按上述原则类推。
7. 报考者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大学、工作阶段的顺序填写至今。“其他条件”有要求的 (如户籍或生源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报考者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或未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自负。
8.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9. 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因特殊情况达不到比例需开考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免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需参加笔试。个别岗位经报名后达不到1:3比例的,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0. 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则在该岗位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经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在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11. 宁化县人事考试网(http://nhrsks.lywsrc.com/)是发布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经常登录了解最新的招考动态,并按发布的通知及时办理相关事宜。若因报考者没有关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影响聘用的后果自负。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工作政策方面问题,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咨询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电话:0598-6829569)。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佩戴好口罩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存在《个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八.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故缺考或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单位:宁化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电话:0598-6659221)。
本通告与我县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并由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下载)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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