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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点及习题: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环球网校·2021-05-01 06:28:02浏览44 收藏22
摘要 现在距离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越来越近,并且高级经济师考察范围广泛,小编已经感受到了很多同学的慌张,别慌!为了帮助大家冲刺高经,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年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点及习题: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希望大家坚持打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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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协议出让: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

招标出让: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开标时由招标主持人直接宣布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中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且同为最高报价的,可以由相同报价的申请人在限定时间内再行报价,或者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拍卖出让: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通过拍卖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是按照“出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的一种竞争方式。

挂牌出让: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市、县自然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挂牌出让方案,组织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并应按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挂牌活动。

【例题·单选】下列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的方式的是( )。

A. 拍卖

B. 招标

C. 协议

D. 赠送

【参考答案】D

【解析】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协议、挂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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