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对于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工程,是否还可以计取施工配合费?
答:对于这种情况,应该看施工的工艺是否需要配合。还有施工合同是怎么样签订的。一般来讲,如果是塑钢窗、防盗门的制作安装等工程,建设单位另行发包,实际上 是需要做主体的施工单位提供电源、垂直运输等项配合的,这样的情况是应该计取施工配合费的。一般正常的情况,配合费应该是该项工程造价的4%,由建设单位和承做门窗的施工单位各承担2%。
以上内容是环球网校工程造价实训考试频道为您整理的“工程造价实训:对于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工程,是否还可以计取施工配合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可免费领取工程造价实训考试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