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报考
  • 备考
  • 政策

短信预约财税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会计实训: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04-01 09:54:35浏览19 收藏3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了“会计实训: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介绍了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帮助!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4月金蝶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报名即将开始,小编建议考生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4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避免大家错过重要考试讯息!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更多税收政策及解读相关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