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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2宗罪及释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网络·2021-03-31 17:16:56浏览98 收藏39
摘要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以及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等涉及生产安全等突出问题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环球网校为大家带来“《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2宗罪及释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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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条第1款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释义】“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

刑法修正案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上内容就是“《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2宗罪及释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环球网校帮助考生了解最新行业动态,积累安全相关知识,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安全三类人员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环球网校小编提醒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学习,提升自身竞争力!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领取2021安全三类人员资料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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