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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2宗罪及释义:冒险作业罪

网络·2021-03-31 17:14:46浏览199 收藏79
摘要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以及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等涉及生产安全等突出问题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环球网校为大家带来“《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2宗罪及释义:冒险作业罪”。

编辑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2021年最新版)

冒险作业罪(新修改)

《刑法》修正案第134条第2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释义】企业、工厂、矿山等单位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等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企业的财产安全没有保证,继续生产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不顾相关法律规定,以解雇、减薪以及其他威胁,强行命令或者胁迫下属进行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

本次修改增加“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违法行为,也就是说不用“拒不整改”,有证据证明你“明知”,就可判刑了。

刑法修正案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上内容就是“《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2宗罪及释义:冒险作业罪”,环球网校帮助考生了解最新行业动态,积累安全相关知识,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安全三类人员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环球网校小编提醒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学习,提升自身竞争力!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领取2021安全三类人员资料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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