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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法规考点:统计违法行为刑事法律责任

环球网校·2021-03-25 14:09:16浏览34 收藏17
摘要 2021年统计师正在备考中,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1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法规考点:统计违法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的新闻,帮助大家复习基础知识。2021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法规考点具体内容如下:

编辑推荐:2021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法规考点汇总

统计违法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

1.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统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对应《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予以处理。根据该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选题] 下列哪些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A.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统计资料

B.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C.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

D.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答案:D

例题(多选):

通报适用的对象包括(  )。

A.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的负责人

B.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E.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答案:ABCDE

提示:2021年统计师考试正在备考中,为方便考生及时获得报名确切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以短信形式提醒您2021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请及时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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