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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进口货物、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环球网校·2021-02-22 12:45:04浏览33 收藏3
摘要 2021年初级会计基础阶段正在进行中,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进口货物、非经营活动的界定”在这个需要打好基础的阶段,希望同学们可以仔细看好这份增值税征税范围讲义,巩固第四章增值税知识点,认真学习,重点掌握。

编辑推荐: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各章节考点精讲及习题汇总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分值在15-20分左右,属于非常重要的章节,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都是不定项选择题的考点。需要考生全面掌握本章内容。

本章学习难度适中,部分知识需要强化记忆,必须对比清楚、准确记忆。本章涉及计算比较多,需要考生多练习、会应用。

章节框架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税法要素

增值税征税范围★★★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提示】出口货物也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过,对出口货物一般实行零税率。

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1.经营活动是指有偿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下列情形属于非经营活动: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进口货物、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进口货物、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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