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1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精选资料: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环球网校·2021-02-07 13:00:57浏览38 收藏19
摘要 2021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小编整理了2021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精选资料: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备考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相关推荐2021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精选资料汇总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

(一)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1o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2o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o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人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二)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本文内容是2021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精选资料: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学习!查看更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模拟试题、高频考点、备考经验等内容可点击文章下方的免费下载按钮,更多免费内容尽在其中...

环球网校推出了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届时可免费获取2021年各省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