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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鞍山市千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2021-12-14 16:11:02浏览26 收藏10
摘要 《2021年千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共招聘12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9日,以下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辽宁鞍山市千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的详细内容。

2021年千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千山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综合岗位5名,公共卫生岗位7名,详见《2021年千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人员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含)至2003年12月13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千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7、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公共卫生岗位应于2021年12月13日(含)前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8、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9、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12月13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程序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9:00时至2021年12月19日16:00时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2月15日9:00时至2021年12月19日16:00登陆千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cn_lnanshanqsrs/index.html#/index),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5日10:00至12月20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于千山区政府网公布(www.qianshan.gov.cn)。

5、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的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随时关注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千山区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按公告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1)公共卫生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100分。

(2)综合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各类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见千山区政府网站。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予聘用。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生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要求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鞍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鞍山市外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鞍人员,要上报来(返)鞍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查验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

此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

七、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

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各位考生请勿听信社会传言、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2310218

附件1:2021年千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专业指导目录

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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