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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浙江自考报名入口开通

环球网校·2021-01-11 08:40:42浏览19 收藏9
摘要 浙江省2021年4月自考报名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提醒“2021年4月浙江自考报名入口开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具体浙江2021年4月自考报名入口如下:
2021年4月浙江自考报名入口开通

编辑推荐:2021年4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入口汇总

2021年4月浙江自考报名入口开通

浙江2021年4月自考报名入口1月11日8:30开通。

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1年1月11日8:30-1月13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2021年1月15日16:30

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1.至本次报名时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的续考生,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

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1年1月11日8:30-1月13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2021年1月15日16:30

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1年1月11日8:30-1月15日16:30

点击下列图片可直接进入浙江自考报名登陆页面

2021年4月浙江自考报名入口开通

报名成功考生可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会及时通知您2021年4月浙江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节点!

流程

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相关提醒

1.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能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1)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浙江健康码”的,须自行补填或修改手机号;(2)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均需在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

2.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

3.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

4.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

报考须知

(一)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

(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10050翻译”,由课程“00087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00845 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

(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五)鉴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停考、可能影响有关考生正常毕业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考生利益,对浙考委【2017】1号文件规定的2021年开始不再颁发毕业证书专业中开设英语(一)或英语(二)课程的1020224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本科、1050113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1080605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科、1080705电子工程本科、3050301广告专科等专业停止颁发毕业证书的时间作如下调整:达到上述专业毕业申请要求的考生,2021年上半年可继续申请毕业,2021年下半年开始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1011203金融管理(本科)”“1011204商务管理(本科)”“1020320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本科)”“1020314销售管理(本科)”“1050206英语教育(本科)”“2030106法律(高中起点本科)”“2050201英语(高中起点本科)”“3081301印刷包装技术(专科)”“4050405室内设计(专科)”9个专业,按《通知》精神,从2019年4月考试开始停止接纳新生,课程考试到2021年4月截止,2021年12月后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540301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自2020年上半年考试后停考。从2020年10月考试报名起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1050433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计划中的“10134书籍装帧(实)”和“10135商业摄影(实)”两门实践课程已调整为理论课程“10194书籍装帧”和“10193商业摄影”。 2019年上半年(含)以前已在籍的考生、并在2021年6月前申请毕业的,可按本次课程调整前的计划执行,2021年7月后均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执行;2019年下半年及以后报名的新考生一律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执行(浙教试院[2018]74号文)。

(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050301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081001土木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030101K法学)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340102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020101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050201英语)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620201护理)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七)鉴于全国考委新的专业规范尚未正式公布,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三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

(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网“百问百答”相关内容和其他相关文件、信息。

以上就是2021年4月浙江自考报名入口开通,2021年自考各科目文字版精华资料、套系试题等,考生可点击下方“费下载”按钮,免费下载!更多备考资料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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