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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质检员知识点总结(9月25日)

环球网校·2020-09-25 16:02:17浏览22 收藏2
摘要 学习是一个长期的事情,科技进步推动技术发展,建筑工程中的技术也在随时更新中,环球网校为大家持续带来质检员知识点总结,不管是为了考取建筑质检员证书还是为了做建筑质检员过程中的拥有理论指导,都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理论知识,让自己拥有核心竞争力。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的;

(二)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三) 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六)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七) 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八) 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建筑质检员,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充足的实践经验是职业道路上不可或缺的条件。但是这些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拥有的,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学习,我们才能走的更远,以上就是环球网校为大家带来的建筑质检员知识点。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领取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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