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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空编空岗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商丘市市直全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9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0年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大学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以来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别的,参考《2020年河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职称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推迟毕业的,应在面试资格确认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日期以2020年7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在单位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6.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0年9月11日在商丘市政府网(http://www.shangqiu.gov.cn/)、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商丘人才网(http://www.sqrc.net)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9月17日17:3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 )。
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申请。报考人员登录商丘人事考试网点击“2020年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查看招聘公告,填写《2020年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传本人近期(三个月以内)正面免冠同版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收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9月18日17:30。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初审。
3.网上缴费。已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9:00—9月19日12:00在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按每人30元缴纳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供乡镇(街道)证明,于2020年9月18日9:00-17:30到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商丘市长江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市人社局办公楼4楼422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缴费完成后,可使用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登录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未完成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3日9:00-9月26日9:00登陆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打印准考证(A4纸横版打印),一式2份,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5.相关要求。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拟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19日8:00-12:00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长江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市人社局办公楼4楼422房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选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照豫办〔2012〕36号和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同一个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8日(工作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412房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集中进行公示。大学生村干部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县(市区)组织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xx县xx乡任xx职务,任职期限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
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查询。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公布。笔试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同一面试考场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面试资格确认
(1)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2)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参加资格确认。参加资格确认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带二维码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面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3)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该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未参加笔试考试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安排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2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空缺的岗位,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原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商丘市委组织部、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与所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资格审查工作和纪律监督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商丘市政府网(http://www.shangqiu.gov.cn/)、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 )、商丘人才网(http://www.sqrc.net)。指定报名网站为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 )。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关于做好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19号)等规定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防控措施执行。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色及体温合格(≤37.3°)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三)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置咨询电话,负责解释或答复有关专业、资格条件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详见附件1)。
(四)本方案由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
商丘市委组织部:0370-3288337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0-3289815
监督电话:
商丘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370-3258052
商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370-328981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0370-3289365
附件:
商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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