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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1号)
为加快人才聚集,充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定向岗位招聘对象为洋浦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校毕业生。
2.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将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报考。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普通岗位和定向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3日-2002年9月3日期间出生);基层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3日-2002年9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报考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
5.具有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2020年9月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9日
2.公告网站:
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http://yangpu.hainan.gov.cn/)、海招网(http://www.contacthainan.gov.cn/)。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重复报名无效。
1.注册及报名
⑴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9:00-2020年9月16日17:00。
⑵报名网址:海南省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67)。
⑶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职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职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连同报名岗位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并上传。
⑷报名者须上传的材料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202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表中“报名人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③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⑥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⑦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记载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同、但两者确属同一专业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认同证明)。
⑧报名定向岗位的考生需要上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材料,还需要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报名普通岗位和基层岗位的考生需要上传综合素质考评表要求的所有材料。
⑨具有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上传劳动合同及养老社保清单。
以上扫描材料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
2.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⑴ 审核时间:2020年9月10日9:00-2020年9月17日17:00。
⑵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人员对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⑶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络报名期限内的(2020年9月10日9:00-2020年9月16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公布核减职位
本次招聘定向岗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取消)相应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的指标自动转入综合管理1岗位,并通过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4.下载打印准考证
⑴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2020年9月20日17:00。
⑵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2020年9月26日17:00。
⑶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登录海南省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1. 笔试(综合素质考评)
⑴定向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科目:《综合知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防疫承诺书,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⑵普通岗位和基层岗位:采取综合素质考评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考评、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素质考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2.资格复审
⑴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公布后,面试前一天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及自愿放弃面试的,将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综合素质考评)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⑵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过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对外公布。
3.面试
⑴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上公布。
⑵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
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通过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⑷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综合素质考评)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安排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工作: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体检费用列入专项招聘经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4.体检递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五)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是对入围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考察执行标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聘用
1.考察合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依法服兵役和调入海南省厅直属事业单位的除外)。
3.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落实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服务热线
①咨询电话:0898-28836072。
②纪检监督电话:0898-28829015 ⠉8-28829037。
③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咨询时间: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2.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拟参加考试人员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健康状况申报异常、未取得健康码或健康码不全是绿码、与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阳性检测者)有接触史、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或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的,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报告和请假,不能参加本次招聘。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再另行公告。
4.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核减指标公示、笔试(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5.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无关。
6.签订聘用合同前,若为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解聘的书面证明,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上岗,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打印)
5.202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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