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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滨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近日,发展改革委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任务、目标、审批监管,以及滨州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优惠政策,加快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根据《意见》,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工程,要符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有关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城中村改造等政府投资项目,如学校、医院、幼儿园等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行装配式施工。鼓励住宅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技术,有条件的县(市、区)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意见》首次提出,新增供地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并逐年提高。
根据《意见》,2020年,各区、市开发区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分别达到25%和15%;2022年,各区、市开发区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分别达到30%和20%;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民用建筑比重将达到40%以上,装配式施工方式将成为主要施工方式之一。
同时,《意见》对相关优惠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明确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争取上级奖补;落实市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优惠政策,奖励50万元对经批准的城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给予奖励,对批准的城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兴的建筑施工方法,其很多优点都是传统建筑无法比拟的,于此同时,带来的事建筑配套设施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加速了装配式建筑整个产业链的衍生和发展。以上内容就是“滨州: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更多装配式新发展新资讯,欢迎继续关注环球网校装配式建筑行业频道!点击下方免费下载,获取装配式精华考点/课程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