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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7月24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开展绿色建筑建设行动,并下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计划。
《规划》提出了建设目标:到2022年,城市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继续增加,装配式建筑占比稳步提高,全面推进绿色住宅用户监管。
《规划》明确了八项重点工作:推进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建筑星级标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和用水效率水平,提高住宅建筑健康性能,推广装配式施工方法,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应用绿色建材,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建立绿色住宅用户监管机制。
根据规划,各地要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建、共建、共建、共建、共建、共建、共建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社会氛围。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发改发1696号、2019号)要求,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制定规划。
一、创建对象
绿色建筑创作活动以城市建筑为创作对象。绿色建筑是指能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优质建筑。
二、创建目标
到2022年,城市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继续增加,既有建筑节能水平不断提高,居住建筑健康性能不断提高,预制施工方法比重稳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用户监管全面推进,人民群众将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建设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三、关键任务
(一) 推进新建建筑实施绿色设计。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将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提高建筑施工底线控制水平。推进绿色建筑标准的实施,加强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推进绿色建筑立法,明确各方主体责任,鼓励各地制定更高要求的绿色建筑强制性规范。
(二) 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体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国办发〔2013〕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三星、二星、一星绿色建筑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标牌。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统一国家标识标准和标识样式。建立标识撤销机制,对弄虚作假的标识,限期整改或直接注销标识。建立国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平台,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等级,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
(四)提高住宅健康性能。结合疫情防控和各地实际,完善实施住宅相关标准,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推动一批住宅健康性能示范项目,强化住宅健康性能设计要求,严格竣工验收管理,推动绿色健康技术应用。
(五)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编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常用构件尺寸指南,强化设计要求,规范构件选型,提高装配式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水平。推动装配式装修。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升建造水平。
(六)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指导各地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
(七)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加强绿色建筑科技研发,建立部省科技成果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和绿色建筑创新奖,推动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用。
(八)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制定《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鼓励各地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在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直接指导下,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制定本地区创建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支持政策,指导市、县编制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于2020年8月底前将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各地要积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的政策环境,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
(三)强化绩效评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省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成效评价,及时总结当年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11月底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地要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群众用好各类绿色设施,合理控制室内采暖空调温度,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社会氛围。
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以上内容就是“装配式建筑发展稳步扩大,2022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比将达70%”。更多装配式新发展新资讯,欢迎继续关注环球网校装配式建筑行业频道!点击下方免费下载,获取装配式精华考点/课程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