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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实训政策:胎儿尚未出生,父亲身亡,胎儿是否继承父亲的遗产权利?

环球网校·2020-06-11 15:15:54浏览121 收藏24
摘要 目前正是疫情防控期间,环球网校人力资源实训频道提供人力资源实训新资讯,小编整理“人力资源实训政策:胎儿尚未出生,父亲身亡,胎儿是否继承父亲的遗产权利?”的相关内容,以供备考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请关注环球网校人力资源实训。

【提问】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回答】胎儿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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