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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县内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启用事业编制招考工作人员的批复》和《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等文件要求,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县内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今年我县事业单位中岗位条件适合或者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他空缺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公开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人员。
(四)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五)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http://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2/morecateZp.html)、英山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报名窗口于12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途径: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2020年6月8日9:00至 6月14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6月,《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6月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6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仅限本科”,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4)。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相关准入类职业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约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每位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在现场指定地点领回所缴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325449。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的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参加省统一笔试考务平台。
2.笔试类别。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3)、公开招聘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意见,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具体考试类别见《岗位表》。
3.笔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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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①时间和考点地址: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②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③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6.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用50元。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英山县人事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5.发布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制定方案并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成绩权重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 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 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和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安置股0713-7110505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审核0713-8117017),并于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英山县莲花路县人社局三楼,联系电话:0713-7770096)提供经各项目市级和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2)、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英山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713- 7023698;
英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3-7770096。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并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1: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xls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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