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资料: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环球网校·2020-05-29 14:12:00浏览44 收藏13
摘要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备考时间已过半,教材知识内容大家已经掌握了吗?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资料: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供大家复习参考,查看更多备考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

相关推荐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资料汇总

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

(一)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2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人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二)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以上内容是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资料: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学习!为帮助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可以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查看更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复习资料可点击文章下方"点击免费下载安全工程师试题/考点精华",更多免费内容尽在其中...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