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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的通知

浙江中医药网·2020-04-28 13:23:26浏览500 收藏250
摘要 浙江中医药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的通知,相信很多考生都想了解具体的通告细则。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的通知”相关资讯,内容如下,请考生朋友们参阅。

据浙江中医药网发布的考试公告,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的具体通知如下: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有关单位:

为提升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队伍建设,在《浙江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方案》(浙卫发〔2008〕154号)和《浙江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办法》(浙中医药〔2011〕20号)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通知如下:

一、优化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浙江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申报表》,向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级单位直接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对申报单位的《浙江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实施。

(二)个人申报程序

确有培训需求的个人填写《浙江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个人申报表》,向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提出申请,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对《浙江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个人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帮助协调培训单位。

二、确保培训时间

培训周期2年,培训总学时不低于880学时,其中理论学习集中授课时间累计不少于480学时,临床实践跟师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0学时。

三、加强培训管理

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日常监管及结业考核,对培训实施情况实行飞行检查(每个培训单位每年抽查不少于2次),协助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办班资质、结业审核及证书发放等工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不再承担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相关管理工作,今后主要负责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工作。

培训单位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成立专门管理小组及专人负责管理培训班的日常教学工作,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风学纪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严格执行培训考勤,将考勤情况纳入培训学员课程考核结果计算。

四、严格培训考核

(一)过程考核

培训单位应对培训学员的学籍、考试(考核)实行登记制度,并立卷归档。每门课要进行一次结束前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其中作业占15%,考试占85%。成绩不及格者,准许补考一次,成绩按60分计,并注明“补考”,考试成绩均交由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存档。补考未通过的培训学员,由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协调其他培训单位,重修该门课程。

临床实践单位负责临床跟师考核。在每科临床实践结束,由带教老师和临床实践单位进行考评,并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临床实践成绩。中医内科临床实践时间不足240学时、其他中医学科临床实践时间不足160学时的,考评评定应为不及格。

(二)结业考核

培训期满,由培训单位对完成理论课程学习和临床跟师并过程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进行结业考核集体报名。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每年定期开展结业考核,次数不少于两次,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笔试与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通过综合笔试者方可申请参加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结业考核不通过者允许再次申请考核。

在培训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省中医药管理局 吴老师0571-87058005

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李老师0571-88374909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张老师0571-86633029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

各位考生可以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成绩查询提醒等2020年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相关动态。

以上为环球网校分享的“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的通知“有关内容。各位考生除了中医培训相关资讯之外,还想更多考试资讯请密切关注环球网校2020年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栏目。网校老师们为大家准备了师承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历年高频考点精华备考资料,点击下方按钮即可免费下载获取,希望考生们好好复习!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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