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已全面开启,您可以使用环球网校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及时获取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各种信息,解释都会提前短信通知,非常方便。
锦州市司法局关于颁发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证书颁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2019年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证书由申请地司法局统一保管。
二、发证程序
(一)网上预约
今年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领取人员应按照要求,提前网上预约领取时间。
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请通过电话与市司法局预约领取时间。
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员,特别是有发热等症状的申领人员,建议预约延后领取。
网上预约时间:4月9日9时至4月10日17时。
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
(二)现场领取
网上预约成功的领取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照领取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依照网上预约顺序,出示本人的健康码等信息,按要求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没有健康码的申领人,应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扫码安装相关软件或程序,完善健康信息填写。
三、相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为确保证书颁发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二)遵守秩序。申领人要全程配戴口罩并保持1.5米安全距离,自觉、接受体温测试,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正确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
(三)主动告知。申领人有义务告知本人及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人、亲属有无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和近14天内的行程及与外来人员的接触情况。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来)锦办理申领手续的,应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现场发现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约定延后领取证书,同时交由疫情防控部门处置。
四、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4月13日至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2号
锦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司法局(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416-2124001
锦州市司法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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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为《辽宁|锦州司法局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想要了解更多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我们将为您提供官方资讯,及时掌握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