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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书法作品的技术化倾向一:技术化破坏了书法美学品格
书法艺术具有整体性和混沌性的美术品格。王羲之说:“夫书者,玄妙之技也,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之。”又说:“夫纸者阵也,笔者刀矟也,墨者兵甲也,水研者城池也,本领者将军也,心意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策也,扬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
现代书法作品的技术化倾向二:对创新分寸感的把握失衡
书法艺术的核心是创新。没有创新,我们的书法艺术就只能停留在甲骨文以及象形文字和图画阶段。生生不息的创造构成了灿烂辉煌的书法艺术。顾亭林的《日知录》谈了诗歌创造的道理,并引发出诗歌创造的境界,对书法的创新不无启迪。他说:“诗文之所以代变,有不得不然者。一代之文,沿袭已久,不容人人皆道此语。今且千数百年矣,而犹取古人之陈言一一而模仿之,以是为诗可乎?故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这是一段颇耐人寻味的话,道出了艺术创造与模仿的关系:在对传统的学习中,在似与不似之间,应该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
现代书法作品的技术化倾向三:书法技术化的生成土壤
书法家的职业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书法作品的需求造成了书法商业化,而书法的商业化既是造成书法技术化的重要诱因,同时,也是保持书法艺术持久繁荣和书法队伍不断扩大的直接原因。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以网络为主的“新经济”,其本质是“注意力经济”。因此,各种重要展览借助其话语霸权和强大的传播力量,使书法作品迅速传播,使作者特别是获奖作者一夜走红;以民间形式组织的挑战官方的各种展览,也以独特的形式和内容制造轰动效应,从而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展览组织者干脆与商业集团结成利益共同体,从策划、冠名到操作完全按照市场的规则运作。一届又一届、一拨又一拨的各种形形色色的展览所产生的“明星”,客观上变成了书法产品的商标。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现代书法作品的技术化倾向也在不断的加剧。书法,作为有着数千年历史的独特的审美艺术,引发了无数中国人对它的兴趣和爱好,在传统社会里,产生了庞大的书法家群体、涌现出了数量繁多的精品力作。经过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书法俨然成为中国人的一种文化基因,甚至被誉为“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