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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
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3号),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20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56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3月30日)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信》,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该学校、医院管理岗位。报名其他单位的,凡与该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2020年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2020年3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外宣网(www.mencius.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3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2020年3月3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3月31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同意报名证明信》,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信息。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6)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综合类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教育类、卫生类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谈结果、面试成绩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博士研究生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员,可纳入人才编制“蓄水池”,不受单位用编进人计划数额限制,可按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20号)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本次人才引进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服务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三)将“优才计划”人才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五、其他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7-5212876
附件: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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