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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相关答疑:增值税以物偿债的具体情形

环球网校·2020-02-12 14:56:53浏览26 收藏2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0年税务师相关答疑:增值税以物偿债的具体情形”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答疑,请考生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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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以物偿债的会计处理:以物偿债是通过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偿还的债务是价税合计,需要进行价税分离,收到的货物价款为应收账款÷(1+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是应收账款÷(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分录为: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收账款。

以物低债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但是其中具体法律和情况是有所差别的。一般情况下,借款协议是不可以事先写以物抵债条款的。至于后期无法偿还债务,那么物品的价值是否能抵消债务,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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