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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所得税定额征收

环球网校·2020-02-03 13:33:09浏览17 收藏8
摘要 2020年税务师正在备考中,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所得税定额征收”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请考生认真学习。

点击查看: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汇总

考点:所得税定额征收

所得税定额征收是税务机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经营区域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纳税人所得税税额进行核定。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毁损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该办法。

2020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开始,为避免错过报名,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将以短信形式提醒您2020税务师报名开始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所得税定额征收,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免费试题资料及备考技巧,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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