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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12月25日)

环球网校·2020-12-25 13:48:19浏览19 收藏1
摘要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开启,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编分享“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12月25日)”这里是中级会计职称刷题阵地,小编感受到同学们高涨的备考热情,特此整理中级经济法经典试题,每科3道题中会每日一练已开启。

编辑推荐: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汇总

(单选)1.甲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科,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7月2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正确答案:A

知 识 点 :合同订立的方式

参考解析: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得撤销要约。

(单选)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份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正确答案:B

知 识 点 :合同订立的方式

参考解析:(1)选项A:受要约人依法撤回了承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该承诺并未生效;(2)选项B: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3)选项C: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4)选项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多选)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通知

正确答案:A,C,D

知 识 点 :合同订立的方式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要约撤销。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预计在3月份,为了帮助考生及时获取2021年中会报名信息,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1年各省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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