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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为满足用人单位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已过违纪、违法处分(罚)期的;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程序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公开招聘的程序如下:
(一)考生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508)
咨询电话:0712-323859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者如实填报《应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登记照及同底电子照片一份。
3、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各招聘岗位条件后填报,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和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折算后的笔试成绩(50%)+折算后的面试成绩(50%)为综合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考察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安排。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参加体检考察的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办理聘用手续的,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纪律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对违反事业单位招聘纪律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度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3.2020年高职高专专业目录.xlsx 2020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xlsx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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