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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2号)、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办法》(鄂语测〔2020〕001号)等文件要求及近期省语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现阶新冠肺炎防控情况,现将2020年我市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参与测试人员为十堰市户籍或持有十堰市居住证(有效期内)、1960年12月3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等社会人员。
根据相关预算要求,计划测试数为2400人。(其中:竹溪教育局报名点200人,丹江口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点200人)
本测试站不接受跨地区考生报名。
二、防疫工作
测试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十堰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附件1),报名及测试须持有防疫健康绿码,并全程佩戴口罩;凡有发热、干咳、呼吸急促、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或21天内有与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的,严禁参加报名及测试。
三、时间安排、确认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
11月17日上午9时开始,报完即止。(注:由于考试机位有限,报名名额一旦满员,报名系统会自动关闭)
(二)社会考生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9日-11月20日(确认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逾期视为放弃。
(三)社会考生现场确认地点:
十堰市教育局附楼一楼大厅
(四)考试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
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考点(十堰市北京中路56号)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
⑴考生进入“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ttp://hubeibm.cltt.org/pscweb/index.html(注:此网站是国家语委唯一指定授权报名、打印准考证网站),报名系统的电脑请使用win7或者win10操作系统,浏览器用ie、搜狗、360、谷歌最新版本即可;
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选择考点】页面选择考生所在城市(十堰市),点“下一步”进入【选择测试站】和【选择时间】页面;选择成功后,单击“下一步”按钮,进入【阅读报名须知】页面;仔细阅读和确认报名须知后单击“已阅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报名信息】页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必须填写(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和联络地址,以方便联系);注:考生职业请按现在所从事职业填报,非考生将要从事职业。例如待业人员请填报‘其他’,教师选填“非语文老师”或“语文老师”,请勿选择“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工作单位”栏写上详细的邮寄地址。
⑶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根据网页流程进行确认,进入【报名信息确认】页面。
⑷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报名成功,不能修改。
(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线报名成功之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点缴费。
现场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情况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需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非十堰籍考生需提供十堰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正式居住证),未带身份信息者、网上信息填报有问题的均不予确认,以上信息均需提供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地点:十堰市教育局附一楼大厅。
准考证打印:11月23日-27日,考生进入“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hubeibm.cltt.org/pscweb/print.html)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报到参加测试。
测试日期有可能因为现场确认情况而更改,具体测试日期以规定时间内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及其他事项
(一)防疫特殊时期,测前不再进行集中培训。测试指定教材为《普通话培训测试指要》(华中师大出版社出版,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编,定价28元),考生可自愿购买。
(二)做好个人防护,防疫期间考生要做好口罩、一次性手套及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出入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中仍需戴口罩(经权威认证,对本人测试成绩不会影响)。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智能手机到达报到处,须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显示为绿码,测量体温低于37.3摄氏度,并携带填写好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上交后方能进入测试区域参加测试。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防疫健康码红色的考生均不予参加测试,测试费用不退。
(三)按照国家普通话报名系统规定和程序设定,凡三个月内在湖北省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报名测试。
(四)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只接受社会人员报名,不接受在校学生个人报名。
(五)本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中介机构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
(六)现场采相:
正式考试前工作人员会安排为考生采集指纹与照相。指纹用来上机考试时登录,而照片则作为考生普通话证书上的照片,所以考生当天参加考试时请注意衣着穿戴,不要穿蓝色衣物。
(七)收费:
测试费用严格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执行,根据十堰市财政局下发的《十堰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清单》文件精神,教师及社会人员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测试费用在现场确认环节时收取。
(八)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可自行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及等级,官方唯一指定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
(九)证书领取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批次证书统一委托中国邮政送证上门,费用由中国邮政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现场收取,请各位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工作单位”栏写上详细的邮寄地址。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7771931152
(十一)城区报名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719—8699879;
竹溪教育局报名点联系人:翁老师。联系电话:0719-2731164;
丹江口市测试站报名点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719—5251015
电子邮箱:syjjzx@qq.com。
(十二)测试工作由市语委办统一安排。
十堰市教育局
十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1:
十堰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
(一)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在治疗期间不得参加考试;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的不得参加考试;入境未满14天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新冠肺炎治愈的考生,在治愈出院后的第28天,到所在县市区的定点医院进行复诊,根据复诊核酸证明参加考试。
(三)考前14天内有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市内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健康通行码非绿色的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进入考点时体温异常以及考试期间出现的体温异常考生(体温≥37.3℃),由驻点医护人员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引领至临时留观点,再次用水银温度计对其重新测量体温2次,同时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后续工作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置:
1.确认体温正常的考生(体温<37.3℃),准许其参加正常考试。
2.确认体温异常的考生(体温≥37.3℃),由驻点医生做出初步诊断,决定准许参加考试或终止考试,直接送定点医院就诊。
3.入场核验健康码,发现黄码、红码人员时,为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同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其进行闭环管理,并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管理。
(六)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疫情,将视情况停止我站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附件2:十堰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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