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20年江苏宿迁泗阳县面向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
2020年江苏宿迁泗阳县面向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三)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先上岗的考生须于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研究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最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志愿在泗阳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详见:2020年江苏宿迁泗阳县面向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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